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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果
-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2115F/2025-00009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許可和便民服務;結果查詢、公示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財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8
- [ 發布日期 ]
- 2025-02-18
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關于許可重慶市洪洋代理記賬有限責任公司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批復
重慶市洪洋代理記賬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申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有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的規定,我局對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現批復如下:
一、許可你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10MAE7UCU30R)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并頒布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編號:DLJZ50011020250001)
二、你公司應當按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的規定,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妥善處理、保存有關工作資料,并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的要求,于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全國代理記賬行業監管服務平臺”向我局提交年度備案申請,并接受監督檢查。年度中人員、辦公場所、電話發生變更的,及時在“全國代理記賬行業監管服務平臺”向我局提交變更申請。若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備案材料,或因人員、辦公場所、電話變更未提交申請,而無法取得聯系的單位,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