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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
- [ 索引號 ]
- 11500222K36131649R/2023-00022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城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6
- [ 發布日期 ]
- 2023-10-16
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局2022年決算公開說明
215-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局
2022年部門決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供水節水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和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城市管理的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城市管理領域重大事項,負責擬訂城市管理規劃、方案并組織實施。
2.負責編制城市管理運行經費和建設維護專項經費資金計劃,并對資金使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依法對市政、園林、環衛等行政性收費的征收管理;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國有資產的產權管理。
3.負責城區直管城市道路、廣場、橋梁、隧道等設施的維護管理;負責城區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觀照明等城市照明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街鎮市政設施維護管理的指導監督;指導城區區級社會單位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占用的依法審批,參與城市電力、光纜、自來水、天然氣等管網規劃,負責線路鋪設的審批工作;負責城區公共停車場的規劃設置和規范管理;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關項目方案、立項、可研等的審查或會審。
4.負責城區供水、節水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區二次供水管理。
5.負責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區直管區域(綦河步道、城區水域、城區公廁)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區環境衛生設施、垃圾處置設施的維護和監督管理;負責城區化糞池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垃圾收運工作的監督考核管理;指導街鎮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6.牽頭組織開展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對城市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檢查督辦;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指導街鎮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7.負責城市戶外廣告的規劃、設置和審批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社會單位戶外廣告、夜景燈飾設置;負責城區店招店牌設置、審批管理工作。
8.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的監督。
9.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10.組織編制區級綠地系統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建設項目綠化工程規劃設計方案管理工作,參與并聯審批建設項目涉及園林綠化配套指標和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核并監督實施;負責審批占用(含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和移、伐樹木以及集中綠化事項。
11.負責城區園林綠化管理、城區公園管理和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管理;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負責城市公園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12.負責擬定城市管理執法規范、監督指導和考核,負責園林綠化、市政公用設施、揚塵重大案件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跨區域執法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監督街鎮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經營備案管理工作。
13.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負責城市管理行業應急管理、應對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14.負責城市管理的數字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的監管;負責城市管理高新技術推廣與運用;參與城市管理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管理目標責任制。
15.負責制定機關及所屬單位節能減排計劃并監督實施。
16.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局下屬6個二級預算單位(1個機關、5個下屬單位),分別是綦江區城市管理局(本級)、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重慶市綦江區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中心、重慶市綦江區市政管理所、重慶市綦江區園林綠化管理所、重慶市綦江區環境衛生管理所。
局屬各內設機構主要職責為: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信息、固定資產和后勤服務工作;負責綜合性重要文稿和領導重要講話起草審核;負責各類統計數據歸檔管理;負責系統網絡輿情應對協調管理、行業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承擔指導行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工會、青年、婦女、關心下一代、老年、雙擁等工作;承擔區城市品質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牽頭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2.組織人事科(督查考核科)。承擔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建設、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人事勞資、機構編制、職稱評審、年度考核、績效考核、評先評優、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職工教育、職業培訓工作。組織擬訂城市管理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城市管理檢查考評工作;承擔市對區城管目標實績考核的迎檢工作;組織實施城管目標(市容環境綜合整治)考核;負責城市管理重要工作、專項工作的督查督辦;負責落實城市管理目標責任制。
3.財務科。承擔財務預決算、會計核算、資金管理、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等工作;負責行政性收費征收管理;負責本系統項目招投標的指導、協辦和監管;牽頭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4.安全法制科(群眾工作科)。負責組織和監督本系統的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負責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承擔本系統規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聽證,承辦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協調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協調多部門聯動執法行動和跨區域執法活動;承擔城市管理方面的信訪穩定工作;承擔掃黑除惡、反恐、掃黃打非等工作。
5.市政設施科。指導城市管理行業工程技術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城區供水、節水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城區供水工程和供水設施,查處城區供水安全事件;組織和指導城市管理行業發展和專業規劃的編制、評審、報批和管理;負責城市市政設施、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和夜景燈飾的規劃、設計、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指導市政設施檢測評估監督管理;協助辦理城市道路挖掘、城市照明設施、城市臨時建設設施臨時占道、進出道路口、車行坡道、非居民用水和二次供水、二次供水建設工程建設等審批事項;負責城區公共停車樓場及戶外停車位的規劃、建設、管理、統計及指導工作。
6.行政審批科(市容廣告科)。集中受理、審批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承擔政務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許可類)工作;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管理和審批并監督執行,組織開展城區戶外廣告規范整治;負責城市公共停車樓場、店招店牌、城市充氣裝置、戶外廣告設施、建筑渣土準運、城市臨時經營性占道、城市建筑垃圾消納場設置等的審批許可;協助開展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
7.環境衛生科。負責城市環境衛生和城市水域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和城市水域垃圾等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區化糞池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垃圾處置費征收管理;負責環境衛生行業企業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指導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行管理;協助辦理拆除、占用、關閉環衛設施或改變用途等審批事項;負責市容環衛專業規劃及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導農村環衛設施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市容環衛行業監管和指導工作;承擔城區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全區垃圾收運、環境衛生、滲濾液處理等工作的監督考核管理;牽頭負責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組織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
8.園林綠化科。負責編制城市園林綠化專業規劃、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園林綠化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的規劃、設計、建設、維護;協助辦理城鎮各類建設項目配套綠化工程指標及方案審批事項,以及城市樹木移植、砍伐、修剪和臨時占用城市園林綠地等審批事項;負責園林綠化工程事中、事后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園林綠化市場信用信息的收集、認定、公開、評價和使用等工作;負責生態園林系列創建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負責園林綠化行業監管和指導工作。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印發《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區城市管理局內設機構設置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綦委編〔2021〕37號)要求,在內設機構數量和科級領導職數均不新增的前提下,撤銷政工科(宣教科)、督查考核科、建設管理科、發展規劃科、安全監督科,設置組織人事科(督查考核科)、市政設施科、園林綠化科、環境衛生科、安全法制科(群眾工作科);行政審批科加掛市容廣告科牌子;辦公室、財務科保持不變。
根據內設機構調整情況,為更好發揮城管局所屬事業單位作用,保障各項職責的落細落實,對各事業單位主要職責任務作適當調整。調整后,各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
1.區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區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1)牽頭開展城市管理的數字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工作,牽頭開展城市管理領域的大數據開發、科技創新與應用。
(2)負責采集各類城市管理問題,受理市和區數字城管平臺、政府門戶網站、區長公開電話(信箱)等提供的城市管理相關信息,并承擔相關問題立案、派遣、跟蹤和督辦的具體事務性工作。
(3)承擔城市管理問題處置績效評估的工作;參與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監督和綜合考核評價工作。
(4)協調相關責任單位處置應急搶險事件以及重大城管事件,對相關責任單位、城管監督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
(5)承辦12319城市管理服務熱線的具體工作。
(6)負責城市管理系統電子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建設、維護、管理城市管理網絡系統及門戶網站,開展相關業務培訓。
(7)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2.區市政管理所
(1)負責建成區主次干道的道路、橋梁、隧道等基礎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統計、建設、維護、改造、管理工作。
(2)負責建成區的路燈、燈飾、光彩工程等基礎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統計、建設、維護、改造、管理工作。
(3)參與城區市政設施、照明設施的規劃、方案審查、工程建設、項目驗收及移交管理工作。
(4)城區市政設施、照明設施的檢測評估、安全運行管理工作。
(5)城區公共停車樓場及戶外停車位的建設。
(6)指導全區各街鎮市政設施、照明設施的規劃、方案制作、工程建設。
(7)負責擬訂城市管理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城區城市照明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
(8)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區園林綠化管理所
(1)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園林綠化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
(2)負責城市公共綠地、街道綠地、行道樹等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3)負責年度城市公共綠地調整改造方案,并組織實施。
(4)負責城市園林基礎設施、古樹名木的巡查保護及維護管理,協助街道社區綠化排危。
(5)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技術業務指導,承擔城市園林綠化苗木(苗圃場)、花卉的生產和城區花卉布置等工作。
(6)負責城市公園管理和維護,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科學、藝術地配置公園建筑、水體、山石、樹木花草和游憩設施。
(7)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4.區環境衛生管理所
(1)主要負責全區環衛工作、設施運行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
(2)負責城區公廁的新建、改建、維修、管理,城區公廁化糞池清掏管理,城區水域清漂及綦河兩岸步道、護欄的保潔,城區果皮箱、垃圾處置管理等工作。
(3)具體負責鎮(街道)環境衛生管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4)承擔對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滲濾液等處置的監督考核管理具體事務性工作。
(5)承擔垃圾處置費行政征收具體事務性工作。
(6)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其他機構編制事項保持不變。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2年度收入總計15,871.05萬元,支出總計15,871.05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817.39萬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今年財政收緊壓縮項目支出。
2.收入情況。2022年度收入合計15,391.0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82.44萬元,增長1.9%,主要原因是今年年初結轉結余資金較去年減少2400萬。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391.05萬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479.99萬元。
3.支出情況。2022年度支出合計15,871.05萬元,較上年決算減少2,730.56萬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往年建設施工項目完工,項目支出減少。其中:基本支出3,781.33萬元,占23.8%;項目支出12,089.72萬元,占76.2%;經營支出0.00萬元。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4.結轉結余情況。2022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86.83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在年底消化的收回造成減少。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5,871.05萬元。與2021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2,817.39萬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當年項目正常減少2395萬元,其中垃圾場搬遷貸款擔保費減少276萬元,綦江區益創環境服務公司收入返還減少411.17萬元等。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835.3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13.27萬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項目減少導致,垃圾場搬遷貸款擔保費減少276萬元,綦江區益創環境服務公司收入返還減少411.17萬元等。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887.86萬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當年嚴格控制項目支出。。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439.99萬元。
2.支出情況。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275.3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774.41萬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當年項目調整,財政支出壓減。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809.65萬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財政支出壓減。
3.結轉結余情況。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86.83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財政消化的收回財政資金造成減少。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777.72萬元,占5.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29.66萬元,增長41.9%,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及工資增加所導致五險一金增高。
(2)衛生健康支出159.14萬元,占1%,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1.97萬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醫療保險和醫療保障費用調整。
(3)節能環保支出5,303.68萬元,占34.7%,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050.14萬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根據年底關賬要求進行調整,項目調整出節能環保。
(4)城鄉社區支出6,904.63萬元,占45.2%,較年初預算數減少802.47萬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年底決算時功能科目調整,部分項目資金調減。
(5)農林水支出1,539.43萬元,占10.1%,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40.58萬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項目調整總金額降低。
(6)住房保障支出587.72萬元,占3.8%,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65.84萬元,增長39.3%,主要原因是年底功能科目調整支出。
(7)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00萬元,占0%,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年底上級資金到位,用于洪災災后市政設施維修維護。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781.3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250.1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67.10萬元,增長9%,主要原因是職工調動和五險一金調標。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五險一金等。公用經費531.2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74.19萬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當年車輛報廢更新多,使得公用經費下降。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三公經費、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工會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結余40.00萬元,年末結轉結余0.00萬元。本年收入555.71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495.71萬元,增長826.2%,主要原因是新增東部新城建成區、老城區建成區市政基礎設施移交維護資金480萬元。本年支出595.71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43.84萬元,增長7.9%,主要原因是東部新城移交,新增移交項目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224.58萬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3.18萬元,增長31%,主要原因是公務車輛更新后購買保險及公車維修維護費用增加。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2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主要是今年無出國任務。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無出國計劃。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00萬元,增長%,主要原因是無出國計劃。
公務車購置費108.76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報廢更新。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76.76萬元,增長239.9%,主要原因是綠化所、環衛所特種作業用車因無法繼續使用,進行報廢更換。較上年支出數增加89.39萬元,增長461.5%,主要原因是今年報廢車輛增加5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5.71萬元,主要用于公務車輛過路費、洗車費、保險交納和維修費。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7.89萬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相關規定,減少非必要出行。
公務接待費0.11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級部門和其他區縣到我區調研城市管理工作。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69萬元,下降98.1%,主要原因是當年嚴控接待,減少非必要接待費用。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09萬元,下降90.8%,主要原因是當年嚴控接待,減少非必要接待費用。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2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4輛,公務車保有量為39輛;國內公務接待3批次15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73.33元,車均購置費27.19萬元,車均維護費2.97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4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09萬元,增長26.5%,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會議召開。本年度培訓費支出1.7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3.72萬元,下降68.4%,主要原因是嚴格做到精簡會議。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2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9.95萬元,主要用于開支工會經費、辦公費、郵電費、公務接待費、水費、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4.63萬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三公”經費、水費減少。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39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8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22.9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1.1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551.72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22.9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22.9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主要用于采購市政工程、綠化工程、環衛設施。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局開展了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同時對84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以填報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84項,涉及資金12089.72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1.部門整體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表
2.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3.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
當年未開展重點績效目標評價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無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交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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