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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 [ 索引號 ]
- 11500222K36131649R/2021-00047
- [ 發文字號 ]
- 綦江府辦發【2021】14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城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3-31
- [ 發布日期 ]
- 2021-04-08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綦江區“門前三包”責任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綦江區“門前三包”責任制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在綦市屬機構,有關單位:
現將《綦江區“門前三包”責任制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31日
綦江區“門前三包”責任制實施方案
為創建干凈整潔有序的城市環境,提升綦江城市品質,貫徹“大城眾管”工作部署,引導社會組織和市民群眾積極參與城市管理,構建多元共治、共管共享的城市管理模式,全面推廣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全面推廣“門前三包”,廣泛開展示范道路建設,進一步強化人民群眾參與城市管理的責任意識,努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營造干凈整潔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業宜居宜游的城市環境。
二、實施主體及范圍
以古南街道、文龍街道、三江街道、新盛街道、通惠街道5個街道為重點,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地理范圍:城區三個街道,除原建成區外,古南街道應將橋河、康德城納入實施區域;文龍街道將世紀花城三期納入實施區域;通惠街道應將通惠高速路口,轉關口大橋,綦江南迎賓大道納入實施區域;三江街道、新盛街道自行確定實施的界限范圍。其他鎮可結合自身實際參照施行。
臨街建(構)筑物(含其他設施、場所)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是“門前三包”責任人:
(一)道路兩側建筑物外墻立面至道緣石的區域,道路兩側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業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二)車站、港口、碼頭和文化、體育、娛樂、游覽、公園、綠地等場所,其經營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三)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本單位為責任人。
(四)居住區、寫字樓等已實施物業管理的,其物業管理企業為責任人;未實施物業管理的,其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為責任人。
(五)集貿市場、展覽展銷場所、商場、餐飲店,其經營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六)建設工地,其建設單位為責任人;整治土地、待建土地,其土地使用權單位為責任人。
“門前三包”責任范圍:指責任人所有、管理或使用建(構)筑物臨街的地面、墻面、空間周邊環境,具體包括:
(一)縱向:對應建構筑物沿街總長。
(二)橫向:對應建構筑物(或圍墻)的外墻立面至道緣石邊線。
(三)立面:對應建構筑物的臨街外立面。
“門前三包”責任人或責任范圍不明確的,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確定;跨區域的由上一級城市管理部門確定。
三、具體標準
(一)包衛生。
1.無暴露垃圾、渣土、糞便、污水,規范垃圾投放,保持環境整潔。
2.建構筑物臨街門窗、櫥窗、門店招牌和景觀照明設施保持整潔美觀。
3.建構筑物臨街屋檐、窗檐、頂棚、陽臺無污垢和積存垃圾。
(二)包秩序。
1.無亂擺攤、亂搭建、亂堆放、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和亂丟亂倒行為。
2.無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牌匾和標識行為。
3.無環境噪聲污染,無超出門窗外墻設置攤位擺賣、經營行為。
4.無在樹木及護欄、路牌等設施上亂晾曬、亂吊掛行為。
5.無車輛亂停放行為。
6.無違規從事洗車、生產加工等經營活動行為。
7.無散養家畜家禽行為。
(三)包設施。
1.不得擅自拆除、侵占、關閉環衛設施,不得擅自損壞供水設施和排水設施。
2.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設施。
3.不得擅自損壞城市道路、橋涵、照明等相關市政設施。
4.不得在城市園林綠地內踐踏和毀損草地、花卉、樹木和毀損園林設施。
5.戶外招牌無殘缺、無漏字或燈光顯示不全。
6.空調外機、防盜網(窗)等設施設置符合規定。
四、創建任務
結合“五長制”示范街道、示范道路創建工作,在古南街道、文龍街道、通惠街道各自選擇1條道路開展“門前三包”示范道路創建工作。
五、責任分工
(一)區城市管理局負責研究制定“門前三包”責任制檢查評比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及時開展“門前三包”責任制的指導、檢查和督促工作,適時考核、督查“門前三包”責任制工作進展情況。
(二)各街道負責落實本轄區內的“門前三包”工作,制定“門前三包”責任制工作計劃,并負責指導、考核、督促居委會的工作,并按目標要求完成示范道路創建工作。
(三)各村(居)委會負責具體落實與本轄區內“門前三包”責任人簽訂責任書,負責“門前三包”責任制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規范的“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工作檔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街道要高度重視“門前三包”工作,成立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制定創建工作方案,定期分析、研究工作開展情況,確保創建工作順利推進。
(二)對標對表,扎實推進。各單位要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26號)、《重慶市城市管理局關于印發〈重慶市“門前三包”“五長制”工作實施評價細則〉(試行)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142號)文件要求,逐項落實“門前三包”責任書簽訂、“門前三包”示范道路創建等工作,做到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的開展工作。同時,做好相關資料收集歸檔工作。各街道可結合巷長、樓長、店長公示牌設計、制作“門前三包”公示牌,各種公示牌的材質、樣式、顏色要與街道風貌相協調,與周邊環境相一致;公示內容一般應包括:“門前三包”責任人、責任內容、聯系方式、監督舉報電話等內容。
(三)強化宣傳,共建共管。充分運用電視、網絡、報紙、新媒體等手段,積極宣傳“門前三包”責任制相關政策法規、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引導群眾建言獻策,形成群策群力、眾管共管的濃厚氛圍。
(四)嚴格督查考核,確保成效。“門前三包”工作落實情況與“五長制”工作開展情況共同考核評比,并向全區通報考核結果,對每季度考核排名前2位的給予獎勵,對排名最后1位的進行通報(具體考核實施細則另行制定)。有關單位要把“門前三包”責任制考核結果納入衛生單位、文明單位等評選活動的考核內容,取消“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不達標單位的評選資格。同時對不履行職責和行政不作為的,予以責任追究。
附件:綦江區“門前三包”責任書
附件
綦江區“門前三包”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推動“大城眾管”,提升綦江整體形象,根據《重慶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試行)》文件精神及相關政策、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必須切實、認真履行好“門前三包”責任制,即:包衛生、包秩序、包設施。
(一)包衛生:無暴露垃圾、渣土、糞便、污水,規范垃圾投放,保持環境整潔。建構筑物臨街門窗、櫥窗、門店招牌和景觀照明設施保持整潔美觀。建構筑物臨街屋檐、窗檐、頂棚、陽臺無污垢和積存垃圾。
(二)包秩序:無亂擺攤、亂搭建、亂堆放、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和亂丟亂倒行為。無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牌匾和標識行為。無環境噪聲污染,無超出門窗外墻設置攤位擺賣、經營行為。無在樹木及護欄、路牌等設施上亂晾曬、亂吊掛行為。無車輛亂停放行為。無違規從事洗車、生產加工等經營活動行為。無散養家畜家禽行為。
(三)包設施:不得擅自拆除、侵占、關閉環衛設施,不得擅自損壞供水設施和排水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設施。不得擅自損壞城市道路、橋涵、照明等相關市政設施。不得在城市園林綠地內踐踏和毀損草地、花卉、樹木和毀損園林設施。戶外招牌無殘缺、無漏字或燈光顯示不全。空調外機、防盜網(窗)等設施設置符合規定。
二、各街道必須在職責范圍內積極協助、監督責任人進行“門前三包”管理。
三、對拒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且給城市管理造成不良影響的責任單位和個人,經查實,區相關執法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人責任并對其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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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街道辦事處(蓋章)????????責任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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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委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紀委監委機關,
區法院,區檢察院,區人武部。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3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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