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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文
- [ 索引號 ]
- 195002226608987686/2021-00052
- [ 發文字號 ]
- 綦園委發〔2021〕44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工業園區管委會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2
- [ 發布日期 ]
- 2021-10-06
關于深化“十條措施”落實常態化安全監管 工作的通知
重慶綦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深化“十條措施”落實常態化安全監管
工作的通知
園區各企業、管委會(渝南公司)各科(部)辦:
今年以來,為全面加強園區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園區管委會部署啟動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百日行動,實施“十條措施”確保工作干起來落下去見實效,推動了園區事故防控和災害防治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建黨100周年營造了良好的安全穩定環境。為完善固化百日行動經驗舉措,形成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經園區管委會研究決定,現就深化“十條措施”落實常態化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安排部署——“兩重兩新、四個必須”抓發動
園區立即成立以周寧主任為組長、陳科黨工委委員為副組長,其它班子成員及各科(部)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園區深化“十條措施”落實常態化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各科(部)室、各企業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開展此次深化“十條措施”落實常態化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要求,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各企業各科(部)辦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或出現對安全工作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要作出安排部署,做到“四個必須”:一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組織開展風險研判,細化管控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二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議,開展管控措施培訓。三是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必須指導30人以下小微企業制定風險明白卡,明確風險危害和防范對策。四是園區安委辦必須將“兩重兩新”安排部署情況納入安全監管和督查檢查內容。
二、宣傳造勢——常態運用“二個工具”造氛圍
堅持營造安全工作“人人知曉、人人關心、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一是企業車間、建設工地等基層單位要常態化保持3條(幅)以上的標語、海報、專欄或視頻,經常性開展安全宣傳教育。二是及時將安全新聞或工作動態報送給區行業監管部門。
三、責任到人——“實名監管、擔子在肩”傳壓力
按照突出關鍵、重點覆蓋的要求,規范強化行業領域重點管控企業(管護單位)安全責任掛牌公示。一是規范“三個責任人”。根據風險和規模大小,分級明確行政負責人、行業部門監管負責人;企業單位負責人包括董事長、總經理、主要出資人。對消防、特種設備等風險較大的企業,除明確行業部門監管負責人外,必須明確專項監管部門負責人,實行“多牌合一”,統一上墻公示。二是規范“三個層級負責人”。存在重大風險、重大隱患的企業要明確廠長經理管理層、部門技術層、車間班組操作層“三個層級負責人”。沒有重大風險隱患的企業,要參照重大風險隱患管控要求,落實較大或重點風險隱患“三個層級負責人”。對其他有一定風險的重點場所、設備設施、工藝環節,必須明確崗位責任人。三是嚴格考核獎懲。嚴格執行區“三個責任人”履職標準和考核辦法,嚴格監督檢查和考核獎懲,對履職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
四、盡職盡責——二個層面“日周月”促落實
做到企業“日周月”隱患排查、部門“日周月”檢查執法。一是明確履職標準。企業層面,制定完善隱患排查清單,嚴格執行“日周月”隱患排查制度;部門層面,監管人員檢查工作日必須開展執法,分管負責人每周必須調度推動執法,主要負責人必須每月開展執法工作檢查。二是務實盡職履責。企業層面,要從人員、設備(物品)、工藝、環境、管理等方面,務實開展全面、全員、全過程隱患排查,做到重大隱患整改的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部門層面,要集中力量、走出機關、深入一線,嚴格開展“三部曲”閉環執法。三是強化監督檢查。監管部門對企業督查檢查,必須核查“日周月”開展情況。
五、督查警示——“四個抓手、追責問責”見實效
一是明查暗訪。工業園區安委會常態化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各科(部)室每月開展安全督導,走出機關、深入企業、嚴格執法。二是警示曝光。對明查暗訪發現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在工業園區黨工委會議、安全例會及媒體上曝光。對事故多發頻發、發生較大事故或重大險情、責任落實不力的,予以督辦、通報批評或警示約談。三是末位發言。對專項整治排名連續末位、事故反彈嚴重并居園區前列、督辦問題查處或整改不力、責任落實問題突出的企業,在工業園區安全工作會議上由企業“一崗雙責”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作末位發言。四是累進追責。對重大隱患整改不及時、依法查處或整改不到位等嚴重不履職的企業,及時上報區級相關部門嚴肅追責問責。對事故多發頻發、拒不查處或整改督辦問題、拒不執行行政指令造成嚴重后果的,及時上報區級相關部門進行累進追責。
六、嚴格執法——“四個要求、從嚴從重”強作風
一是開展執法處罰。必須做到執法“清零”,必須持續提升執法檢查強度、問題查找強度和執法處罰強度。二是嚴格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配合上級監管部門做到“有案必查”“一案雙查”“三責同追”“四不放過”。三是實施累犯從重。對同類違法行為反復發生的企業,增加執法檢查頻次,依法實施從重處罰;對受到處罰拒不整改的,依法按日實施連續處罰。四是開展執法核查。負責人定期抽查核查部門日常監管執法情況。
七、群眾舉報——“全面發動、全員參與”廣監督
一是完善辦法。完善園區安全生產有獎舉報辦法,規范舉報機制,明確獎勵標準,落實獎勵資金,強化全流程閉環運行。二是廣泛發動。在企業內部多渠道多形式宣傳舉報方式、舉報內容、獎勵辦法,發動群眾廣泛舉報、積極舉報。三是兌現落實。及時核查舉報事項,及時兌現獎勵,嚴格保密措施,確保群眾放心舉報。
八、誠信管理——“三個掛鉤、激勵約束”建導向
一是完善制度。嚴格按照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誠信管理辦法,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建立安全生產誠信評價和不良信用記錄制度,與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在企業及其有關負責人評先評優、知名度美譽度評價、資格資質管理、金融保險服務等方面實施聯合懲戒。二是行業推動。協助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完善誠信管理制度,與安全生產誠信管理辦法有效銜接,構建“三個掛鉤”(與經濟效益掛鉤、與行政許可掛鉤、與企業信譽掛鉤)激勵約束機制。
九、節點值守——“五在責任、應急響應”嚴防控
一是“五在”責任保節點。在重大節假日、高溫汛期、大霧冰雪或暴雨天氣、企業開復工等重要節點和重要時段,各監管干部、企業負責人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到干部在現場、廠長經理在企業。二是嚴格應急值守。落實領導干部值班值守、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保證通信暢通,發生事故災害或遇有重要緊急情況,及時報告并開展先期處置。三是強化應急響應。要做到精準預警、及時響應,干部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揮,隊伍要靠前布防,裝備要超前配置,避險要及時果斷,救援要有力有效。
十、專家服務——“落實三建、優化服務”治難題
一是建庫。園區要建立完善安全技術管理專家庫。規上企業要以落實總工程師制度為基礎,建立安全技術專業團隊。嘗試通過與企業聯合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小微企業聘請專家提供服務。二是建機制。建立常態化服務機制,定期開展“進企業、到車間、查隱患、促整改”專家服務。建立重點時段保障機制,在重要節點和特殊敏感時期,必須組織專家深入一線開展重點檢查;舉辦各類競賽、展會等大型活動,主辦單位必須組織專家或專業機構進行安全檢測評價。三是建辦法。明確專家服務內容、工作方法,建立問題處理流程和專家考評方法。
重慶綦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9月22日